网游就是无底洞(游戏充值是无底洞)
(来源:今日头条搜索)
上海一小学生玩网游刷掉12万,河北一初二学生网购花光母亲12万手术费
6月14日,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报道,家长张先生反映,11岁的儿子,小学五年级,在上网课的时候,偷玩网游并114次刷掉了父母超过12万的费用。孩子的父母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后,在司法、未成年人保护、消保委等部门的介入下,苹果公司和网游公司陆续退还了相关费用。
另外,近日网上报道,河北保定村民李先生向警方报警,他们家正在上初二的孩子,偷偷花掉12万元购买游戏账号、手机、衣服等,这笔钱原计划给孩子妈妈做手术用的。警方与购物平台联系,告知对方买家系未成年人,平台目前已退款6万元,余款在继续追讨中。不过手机等物品已经使用完,不能退还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,父母有权追回上述款项吗?
学习民法典
在回答问题前,需要了解几个简单的法律名词和概念。
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?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。
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?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
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
上海11岁的小学生和河北初二学生,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,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。简单地说,上海11岁的小学生和河北初二学生花掉12万元的行为,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,即其父母,代理或同意、追认。在此之前,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。
如果孩子的父母同意、追认,则生效;如果孩子的父母不同意、不追认,是否必然无效呢?《民法典》第十九条规定,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”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“在这两起事件中,11岁的小学生和初二学生花掉12万元,显然与其年龄、智力不相适应。
因此,如父母未同意、追认孩子花掉12万的行为,则无效,父母有权追回款项。
那么,如何追回呢?维权渠道包括报警、向未成年人保护、消保委等部门举报等。如仍得不到妥善解决,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,俗称打官司。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。
提起诉讼时,被告如何确定?实践中,收款方名称与公开宣传的平台名称可能不一致。如果不一致,则以实际收款方为被告。
到哪个法院起诉呢?原则上到被告所在地,但如被告收款方在千里之外的某地,怎么办?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第十八条之规定,原告也可以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(即原告所在地)提起诉讼。
按照民事案件“谁主张谁举证”的原则,孩子的父母得证明这笔钱,确实是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花掉的。这个举证可能会复杂,需要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支持。
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
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,民族的希望。少年智则国智,少年富则国富,少年强则国强。目前,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,荒废学习,更有甚者,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,大手笔花钱,给家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命题。希望在家庭、网游平台、政府职能部门等各界共同努力下,引导孩子健康使用网络,回到书本,好好学习,天天向上,为中华之崛起而努力读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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